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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日期:2015-08-1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本区旅游行业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区各旅游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点:

夏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期。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做好本区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杨安委办〔2015〕26号)要求,结合本区旅游行业实际,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

为减少和避免高温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好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及早落实相关资金和物资,加强安全检查,确保预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落实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针对夏季本单位、本行业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确保本单位在夏季高温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一)要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检查,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处于完整好用状态。要加强对作业场所机器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检查和保养,确保使用安全。开展施工作业的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气瓶储存管理,严禁露天暴晒,使用时要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防止易燃易爆物品发生泄漏、爆炸事故。

(二)要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当日气温在35℃及以上时,户外作业要严格执行“做两头、歇中间”的措施,中午11:00至下午15:00期间,严禁户外登高作业。高温期间,根据不同的工作场所和劳动强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调整从业人员的劳动作息时间。

(三)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从事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严禁安排未成年人员从事高温作业。

(四)要落实防暑降温的物资和设施,创造良好的作业休息环境。要为从业人员准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含盐清凉饮品,确保现场饮用。露天施工作业现场要设置作业人员休息场所等有效措施,避免出现作业人员中暑的事故发生。

(五)要做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及时分析总结演练中人、机、物、环之间配合存在不合理、不协调的情况,完善应急衔接工作。

三、做好运营客车管理工作

根据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本市营运客车凌晨2点至5点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交安〔2015〕744号)要求,认真落实本市租用旅游客运包车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营运客车的行车安全管理。旅行社要合理安排行车时间,按照要求配备导游,导游要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确保行车安全。市交通委建立实施凌晨2点至5点市内运行客运车辆审核制度,凌晨2点至5点市内运行客运车辆报请审核范围如下:

(一)浦东、虹桥机场航站楼之间人员接驳的营运车辆;

(二)因“红眼”航班或各种原因导致飞机航班、铁路班次、邮轮航次延误,接驳旅客的营运车辆;

(三)大型活动需使用的营运车辆;

(四)本市企业确有需要接送员工的营运车辆;

(五)因处置应急突发事件需要的营运车辆。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本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 

 


                           上海市杨浦区旅游局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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