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在上海领区申请商务签证,且为第一次申请申根签证的,需要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1、最近六个月由中方公司为签证申请人所缴付的个人所得税税单以及能反映出申请人缴费情况的明细单;
2、中方公司为签证申请人支付的个人社会保险费用缴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
Ps:可以提供扫描件审核,但送签时必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北京领区现已开放代送,需提供委托书及所有材料原件。
上海领区仍需本人亲自送材料。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西班牙领馆可以向申请人要求其它材料或进行面试。
签证审查天数需至15个工作天(在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更长)。
西班牙商务/个人旅游签证材料要求
一、西班牙商务所需材料:
1. 有效护照:须在预计离开申根国日期后至少有3个月的有效期。
护照内须有至少两页空白页,且须提供首页及所有签证页的复印件。
2. 正确、完整填写的签证申请表(模板见附件一);
3. 近期彩色照片2张,尺寸宽3cm高4cm(约2寸),白色背景,像素至少为240 宽 x 320高;
4. 近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借记/工资卡/信用卡等),需有3万元以上余额,日期需从签证当月向前推半年。
6. 户口本原件,所有页的复印件,需翻译;
7.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需翻译;
8. 在职证明,单位抬头纸打印,领导签字,并盖公章(模板见附件二);
9. 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公章,需翻译;
10. 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需英文翻译;
11. 申根国旅游保险,保额为至少3万欧元或同等价值人民币(旅行社/赞助方提供)。
12. 酒店、机票订单,行程单、内陆交通英文预订单(旅行社/赞助方提供)。
13. 邀请函原件(旅行社/赞助方提供)。
Ps:请提供清晰扫描件,由我社代为翻译。
二、西班牙个人旅游签证材料要求:
材料同商务签,邀请函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