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亲属共同申请入台许可证,并在申请时仅提供一人资产证明或使用同一大陆紧急联系人,提供者为主申请人,其余随同者为副申请人,副申请人必须跟随主申请人一同往返台湾,若主申请人取消,副申请人将不可赴台旅游!(例:夫妻申请时使用丈夫的一份资产证明,丈夫则为主申请人,妻子为副申请人,丈夫若临时取消,妻子也将无法赴台。)
台湾旅游办理赴台“个人游”证件要求
第一步:办理通行证
1、客人可自行前往户口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个人旅游签注(G)。
2、办理证件是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1张2寸白底照片(在出入境现场没有照片也可当场现拍,同时需要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北京,上海,厦门,天津,重庆,南京,杭州,广州,成都,济南,西安,福州,深圳,沈阳,郑州,武汉,苏州,宁波,青岛,石家庄,长春,合肥,长沙,南寧,昆明,泉州,哈尔滨,太原,南昌,贵阳,大连,无锡,温州,中山,烟台,漳州,海口,呼和浩特,蘭州,銀川,常州,舟山,惠州,威海,龍岩,桂林,徐州。以上47个户籍城市均已开放个签。
3、建议客人可先行带好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份;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办理好通行证于指定日期内交至我社,以便办理入台证。
第二步:拿到通行证及G签
客人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通行证》之后,请递交我社做台湾个人游入台证的材料。
第三步:准备办理入台证所需材料
请准备相关台湾游办证所需材料:
1、表格3+1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个人旅游申请书》、《大陆地区人民紧急联络人资料》、《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从事个人旅游行程表》和{《大陆地区随同亲属民册》此表选填}(表格请查收附件)。
★大陆地区人民紧急联络人需提供联络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 联络人必须为同本户口簿上的亲属;若户口簿上的成员已集体出行,可用其他亲属代替,但必须提供由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证明联络人与出行者的亲属关系)。
2、户口本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整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非常清晰地复印在一张A4纸上面)。
4、照片1张(6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的2寸彩照,不得翻拍、扫描,请注意照片正面清晰无污垢)。
5、年满20周岁者必须提供资产证明(以下3选1):
① 银行开具的至少5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存款证明的“开户日期或存入日期”需在申请签证前的一个月之前)。
② 公司开具的在职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万5千元以上,加盖公司公章。
③ 本人双币种、金卡及以上等级信用卡,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A) 必须有VISA或MASTER的双币卡标志 (B)信用卡等级必须是金卡以上,铂金卡、钻石卡等
(C) 反面必须本人签名并确认信用卡有效期 (D)此方式以台湾移民署的认可标准为准
★未满20周岁,已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必须提供: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和在校证明(此证明须盖学校公章),并提供出生证明及父母担保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在校学生不必出示资产证明。
★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必须提供:
1、必须与父母或其中一方才可出行。如与父或母一方出行,需要提供与父母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并提供出生证明及父母担保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2、如与父母双方一同出行,需提供能体现与父母关系的户口本整本复印件,并提供出生证明及父母担保书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3、需出具目前就读学校的学生证和在校证明(此证明须盖学校公章)原件或原件扫描件。